司法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

更新时间:2022-07-18 08:59:26点击:151629 网站优化

司法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

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完善家庭、学校、政府、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,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工作实际,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
一、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,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。

一是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、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重点普法内容,面向全市普及。举办全市法治宣讲员培训班,邀请相关讲师为全市23个区、镇、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单位法治宣讲员讲授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、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。通过培训,培育法治宣传骨干,通过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活动,法治宣讲员将所学法律知识面向全市开展宣传。同时,将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制作成《同步训练册》,发放给农村两委班子成员,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养。

二是发挥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作用,向群众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。充分发挥园林青法治文化广场和区、镇、街道法治文化长廊宣传阵地作用,宣传禁毒、未成年人保护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重点法律法规知识,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,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。

三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,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。下发《市普法办关于报送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、各单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,制定包含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计划的责任清单,市普法办在认真审核、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下发了《关于印发潜江市2019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》(潜普法办〔201916号)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,认真完成普法责任清单内容要求。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教育局、江汉油田教育集团等部门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“谁主管谁普法”“谁服务谁普法”责任制要求,落实预防未成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任务,如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开展防性侵宣传教育,我局通过“法律进校园”“开学第一课”等有针对性的开展禁毒、《民法典》、防止校园欺凌等宣传活动。

二、加强未成年人监管教育

1.坚持分类管理制度。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身份,对其入矫宣告不公开进行,矫正档案严格保密,做到教育学习、社区服务等监管活动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开进行,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,确保信息保密性。

2.坚持进行个性化管理。结合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、年龄、心理特征和家庭状况等情况,进行风险评估,依据结果制定适合的个性化矫正方案,明确矫正工作目标,因人施矫,保证教育矫正取得实效。

3.坚持教育学习感化。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“三观”尚未完全形成的特点,通过日常心理辅导、各种案例警示、播放爱国主义题材电影及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,对其进行教育感化,帮助了解更多法律知识,明辨是非善恶,积极引导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4.坚持日常不定期走访。不定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走访,了解其近期的生活情况、思想状态,及时发现潜在的心理困扰并加以解决,积极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,帮助解决生活、就业问题。

2019年无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,2020年有1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,2021年新增1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。目前我市有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,在监管过程中做到了因人施矫,精准施策,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、防止脱管、预防再犯,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。

三、加强未成人权益保护

1、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,充分发挥资源优势。建立“绿色通道”,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,有针对性地放宽法律援助审批规范及简化审批顺序。

2、实行公开、告知制度,方便未成年人了解和申请法律援助。通过学校、乡镇法律援助站、村(社区)法律援助联络点、宣传活动等渠道向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、条件、程序等内容,方便其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。

3、发挥村(社区)法律援助联络点作用,畅通法律援助渠道。村(社区)法律援助联络员定期走访所属辖区的未成年人及其临时监护人,宣传相关法律法规。充分发挥联络点、工作站密切联系基层的优势,就近提供代书、调解等法律援助。

4、积极对接相关部门。积极与妇联、团市委等部门联系,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,及时化解涉及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权益纠纷。

今年以来,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。通过公安机关、检察院、法院等部门的共同协作,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00余人次。

四、工作计划

1.加强普法宣传,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。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,指导协调教育部门发挥法治副校长、村(社区)法律顾问作用,在开学、期末、“六一”儿童节等重点时间节点,开展以“宪法进校园”“远离校园欺凌·构建和谐校园”“平安和谐校园·做守法小公民”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报告会。配合教育部门,充分运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,开展法治实践活动。

2.开展法律援助,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,选派政治素质好、业务能力强的律师依法免费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、代书、代理及辩护等法律服务,为未成年人开通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,为其提供优先受理、优先审查、优先指派的“三优”服务,实现应援尽援,切实维护未成的人的合法利益。

3.真情帮扶帮教,给未成年人更多司法关怀。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,严格管理,正确施教,引导其重塑人生。定期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,促进他们早日顺利回归社会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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